“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我们还协助省局党委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财经纪律、规范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发票管理、‘八小时之外’问题四个领域专项治理。”吴毓壮说,截至目前,在财经纪律领域专项治理方面自查发现问题252个,在发票管理领域专项治理方面清理取消设置不规范的代开点1002个、进行执法责任追究7人次,在“八小时之外”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52件、立案16件。
不仅是江苏,在全国税务系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工作还在向深层次持续推进。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向税务总局党委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切实加强对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我们结合近期查处的多名‘一把手’违纪违法情况,从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健全严管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张弘政说,税务总局党委推动全国税务系统通过组织案例剖析、举办纪法教育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并围绕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一把手”选人用人情况、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等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规定,纪检监察建议相关整改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特别是压实驻在单位党委责任的同时,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抓好对系统纪检机构的工作统筹和检查指导,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层层贯通。
前不久,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制定首部垂管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工作规则——《省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对税务系统省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任务职责、队伍建设等作出全面系统规范。“通过对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加强统筹,推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张弘政说,着眼纪检监察权力规范运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还通过加大税务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力度、持续开展税务纪检干部主题联学活动、选派税务系统纪检干部到组内跟班学习和参与专项工作等方式,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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