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巴黎公社废止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措施,马克思指出:“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他认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同时,要将“旧政权的纯属压迫性质的机关予以铲除”,使公社的职权由“社会的负责任的勤务员”来行使。
马克思恩格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观点,为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下消除官僚主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基础。列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俄国实际相结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领导俄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过程中,他强调“我们所有经济机构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认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一部分党员沾染官僚主义习气、高高在上、习惯于发号施令,甚至违法乱纪、破坏党群关系,会极大腐蚀党的纯洁性,削弱党的战斗力。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谈道,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官僚机构已变成一些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的特权机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当使所有人都来执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最严重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号召党要领导人民群众反对这种“最可恶的敌人”,征服这种敌人,惩办那些犯有拖拉作风和官僚主义错误的人,否则将一事无成。
厚植公仆情怀,永葆公仆本色,是为官执政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中国共产党人始终锚定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从红军时期“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到延安时期“只见公仆不见官”,再到新时代坚持当“老百姓的官”、不要“做官当老爷”,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做人民公仆的要求没有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变,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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