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们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进一步提升粮食购销、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领域监督质效,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九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三次全会部署,把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盯重点领域系统施治,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明塘组级资金统管账户支出人民币130000.00元,可用余额2053.69元。”近日,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纪委书记姚德宏收到一条银行交易提示短信。随后,姚德宏联系该镇洛家潭村党支部书记,瞭解该笔资金使用情况。与姚德宏同时收到信息的,还有洛家潭村纪检委员、出纳和丁桥镇财政部门负责人。多人实时接收资金变动信息,加强跟踪监管,扎紧了集体“钱袋子”。
“此前,我们在开展一次基层‘微腐败’专项调研时发现,青阳县连续2年组级资金达6000万元以上。”池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县组级资金总量很大,但资金监管却未跟上,风险点突出。随即,池州市纪委监委督促指导青阳县试点先行,加强组级资金规范管理。一场以规范组级资金管理为目标的专项整治工作就此展开。
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等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重点,池州市、青阳县两级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对青阳县组级资金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梳理发现组级资金保管不安全、管理使用不规范、账目支出不透明等共性问题。
“新河镇某村主要负责人罗某某违规使用组级资金为银行揽储”“蓉城镇某村村民组长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民组集体补偿款”……专项整治期间,青阳县纪委监委先后查处多起涉及组级资金案件。
专项整治,关键是“改”,落脚在“治”。目前,池州市纪委监委正在全市推广青阳县加强组级资金规范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明确专户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内容,健全账目公示存档制度,实现组级资金流程有记录、动用有预警、收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的全流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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