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日电/近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其中拟规定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进行托管,对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进行监管,引发关注。
对于很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租房是其进入城市生活的刚需。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我国租房人口已近2.6亿人。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40%以上。如何为庞大的租房群体打造良好租赁市场环境,减少租房过程中各种“糟心事”,既关系到他们的幸福感、安全感,也关系到住房租赁企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市场环境,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很多城市都出台了住房租赁政策。从现实看,租金押金问题仍是租房群体面临的一大“痛点”。以北京为例,据媒体报导,押金租金纠纷占了住房租赁纠纷的七成以上,主要由押金难退、租金被租赁企业“任性”挪用等引起。此前,一些住房租赁企业为赚取更多利润,将预收的大量租金投入高风险金融活动,后“爆雷”“跑路”,让不少房东和租客遭受经济损失。由此可见,加强对租房押金租金的监督管理,重要且必要。
为保障租房押金租金安全,《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对押金租金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此次《征求意见稿》作为其配套文件,对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流程、方式提出了详细要求。如明确企业收取的押金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存入托管账户,单次收租超过3个月的租金要先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并且租房者能随时查询到专用账户内余额,这些举措有助于确保专款专用,杜绝企业违规挪用滥用、卷款“跑路”等乱象,有效预防住房租赁纠纷,切实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让租房群体更加安心放心。
住房是民生大事,安居才能乐业。有效保障租房群体合法权益,既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城市温度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内在要求。期待《征求意见稿》经法定程序后尽快出台并实施,同时给其他地方提供有益经验,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助力租房族实现“安居梦”,获得安全感。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林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