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记者: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同时也提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您认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台论述有何针对性意义?
李义虎: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所做政府工作报告,其涉台部分100余字,篇幅并不太长。政府工作报告涉台部分跟二十大对台论述、中央对台工作会议精神是高度一致的,表明中央对台政策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多年来中央对台政策多次表述和阐发的基本理念、政策概念在报告里都有。
如果说政府工作报告是如何反映中央对台政策精神的?那就是:一个统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统领是“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一个中心是“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两个基本点是“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和“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简单说就是一方面反独反干涉,一方面促融。这些反映了中央对台政策的核心要旨和要点,形象地说就是把住两头、同向发力的政策。在当前情况下,反独反干涉有很强的针对性,促融也有很强的针对性,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对台工作中认真和有力地贯彻落实到执行层面。
两岸融合发展已经超越一般意义上的发展理念
中评社记者: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平潭考察时首次提出两岸融合发展,至今已有10年。去年,中央专门出台了支持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您如何评价过去十年两岸融合发展成果?
李义虎: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重要的对台工作理念和政策主张,是“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十八大以来大陆方面发展两岸关系的新主张,两岸融合发展思想经历了一个内涵不断扩张、形式不断丰富的动态发展过程,从经济社会领域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现在讲的是“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这一重要思想提出至今,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发展理念,蕴含着丰富的精神底蕴和明确的未来面向,对两岸关系发展、对台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先后牵头29个部委和22个部委发布实施了“31条”(即《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26条”(即《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大力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在中央部委推出这些措施后,地方政府也迅速跟进,有28个省区市在内的102个地方已出台落实“31条”等的具体实施意见,如福建省“66条”、北京市“55条”、厦门市“60条”、泉州市“73条”等。最重磅的是去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即“21条”)。由此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先后颁布惠及台企台胞的“31条”、“26条”和“11条”到公布实施《意见》“21条”,再到地方政府发布各项政策措施,都具有相当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措施配套性,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进入了可操作过程。
当然,我们也看到,两岸融合发展本应是双向发力、双向奔赴的事情。大陆经济总量、整体实力的发展和成就为两岸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实力支撑,40多年来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也已经让两岸至少在经济领域存在近似相互依存的关系(台湾对大陆包括香港的出口依存度达到43%,但去年有所下降)。但在目前岛内特殊的政治生态和两岸关系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尽管双方可以进行一些交流合作,但还较难实行双向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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