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安全稳定多元化的清洁能源供应系统。由于可再生能源存在着间歇性大、稳定性不高和可控性不好的技术性短板,没有一个国家选择一次性“连根拔起”的能源替代方式,而是“先立后破”。能源转型应坚守能源保供底线,兼顾能源供应能力与能源需求水平,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当前,我国还要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实践证明,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有利于实现能源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加快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清洁能源技术进步是能源转型成败的关键。清洁能源技术分为两类。一类是增强型能源技术,如美国页岩气为代表的非常规能源开发,其调节的是油气时代内各行为体之间的供需关系;另一类是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如石油加工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小型可控核聚变技术等。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已成为大国能源转型地缘政治博弈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在氢能领域及储能技术、节电技术、节油技术等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较快。然而,核心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仍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有的国家还非常重视加强全链条技术储备,在碳捕捉、碳封存等方面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未来,我国要通过建立清洁能源实验室等,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研发,实现光伏、风电、核电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提升我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话语权。能源转型将重塑全球能源权力结构和世界能源市场秩序,这与能源标准的制定关系密切。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通行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两个国际组织建立,同时区域性组织、非政府组织也参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广。虽然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利用规模很大,但在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相对滞后。为提升我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话语权,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拓展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范围。通过与区域性标准化组织加强联络沟通、深化合作,提升我国在标准制定方面的话语权。二是鼓励一流企业将技术创新与标准创制结合起来。研究表明,在能源领域的国际标准形成一般首先来自于企业提案。因此,在清洁能源领域,面对西方跨国公司“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的竞争趋势,我国的清洁能源企业应将技术创新与标准创制结合起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大对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创制,从而在全球清洁能源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董小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