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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国会改革”三读通过还有后续攻防战
http://www.CRNTT.com   2024-05-29 11:51:39


 
  五、举行听证会。“立法院”各委员会、调查委员会、调查专案小组为审查“院会”交付的议案、全院委员会为补选“副总统”、弹劾“总统”“副总统”或审查行使同意权案,得举行听证会。涉及个人隐私、个人生命、营业秘密等情形,可以部分或全部不公开,并规定秘密会议或不公开方式与会者,负有保密事项的义务。听证会得邀请政府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出席表达意见与证言。应邀出席人员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席。
  
  “国会改革”五法经三读通过后,有民团及民进党“立委”扬言,将循三个方向予以反制。
  
  其一是“总统”拒绝签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会改革”五法经三读通过后,条文内容经核校无误,应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在十日内签署公布,公布后第三日起发生效力。有民团和民进党“立委”,呼吁赖清德拒绝签署公布,亦即行使“否决权”。但根据“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的规定,“总统”的“公布”法律程序,只是一种礼仪程序,而不是一种实质性的权力。亦即只要“立法院”完成三读程序,“总统”就必须公布法律,让法律生效。否则就是“违宪”。
  
  其二是“行政院”认为“国会改革”五法“窒碍难行”,提起“覆议”。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规定,“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十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的“覆议案”,应于送达十五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由于“反覆议”的“门槛”很低,在野党完全可以掌握二分之一的“反覆议”议席,因而相信“行政院”不敢轻易启动,否则将会激怒在野党党团,反过来提出对“行政院”的“不信任案”。由于“门槛”也较低,只需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就应在十日内提出辞职。当然,“行政院长”也可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必会造成政局震荡,因而相信较为温和的卓荣泰,将不会提起“覆议案”。
  
  其三是提起“释宪声请”。根据《宪法诉讼法》规定,“立委”现有总额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职权,认法律位阶法规范抵触“宪法”者,得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违宪”之判决。亦即“释宪案”只要由二十九名“立委”连署即可声请,拥有五十一席“立委”“易过借火”。而从“司法院”现有的十五名“大法官”都是由蔡英文提名的情况看,这是民进党最有可能达成的反制手段。但也只能是针对其中的“调查权”和“听证权”,并不及于“国会改革”五法的其他全部内容。
  
  其四是发动罢免国民党和民众党的“立委”。但一方面,必须在“立委”就职一年后才能启动,“远水救不了近火;另一方面,民进党最憎恨的蓝白“立委”中,韩国瑜和黄国昌都是“不分区立委”,不能发动罢免,傅崐萁虽然是“区域立委”,但其所在的花莲县选区,是“傅家天下”,对其发动罢免只能是铩羽而归,认真“冇瘾”。而且,蓝白两党也势必会“以牙还牙”,同样发动对民进党“区域立委”的罢免案,民进党占不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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