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乡村振兴,既要提升精准监督、查办案件水平,也要针对发现问题,扎实做好整改,促进监督更好地融入基层治理。三明市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运用“一剖析、一建议、一警示、一报告”做好案后整改工作,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领域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找准症结,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走进清流县余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挖掘机正在田间往来穿梭。
“项目动工前,我们召集了业主、监理、设计、施工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会,重点强调廉洁纪律并设立监督专员……”近日,面对清流县纪检监察干部回访,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于4月下旬陆续开工,县农业农村局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指导,严把拨付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此前,在开展“访群众、走项目、助振兴”专项行动时,清流县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示范带4个乡镇140个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更改招标类型、单个企业短期重复中标等问题,经过层层剥丝抽茧,先后对清流县田源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某、嵩溪镇原党委书记李某、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某等5人进行严肃查处。
“‘一把手’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接受吃请;主管局代替业主进行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监管缺失,项目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案后,清流县纪委监委专案组人员对案发成因进行深入查摆分析。
针对发现的问题,清流县纪委监委对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项目管理。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对去年以来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案后整改情况开展跟踪问效、评估验收,督促推动县政府制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编印项目管理流程图,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为督促教育警醒、知责知止,三明市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抓长抓常,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工作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一季一警示”“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制作《鉴案析规》、忏悔录等警示资料,建好用好市廉洁教育馆,大力营造廉洁氛围,涵养清风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