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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24-07-04 16:45:06


  中评社北京7月4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在贵州省金沙县木孔镇桂花村,60多名群众代表及镇村干部齐聚一堂,一场特别的会议正在进行。

  “我辜负了大家多年的信任!”会上,曾担任15年村党支部书记的罗某某鞠躬致歉。因违规决策将村集体资金作为奖金发放、挪用6.31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等问题,罗某某受到严肃处理。根据该案暴露出的问题线索,金沙县纪委监委通过片区协作联动方式,循线深挖彻查。最终,桂花村另外3名村干部均因相关违纪问题受到严肃处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贵州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确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等重点整治项目,组建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贵州省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采取提级监督、专项监督、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蹲点监督”、用好民生热线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村(社区)‘一把手’是‘三资’管理问题的易发多发人群。”贵州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紧盯村(社区)“一把手”,防止其利用职务便利和监管漏洞,将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违规经营获取收益、借贷他人使用,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如,长顺县广顺镇原三级主任科员、安乐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6.76万元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挪用1万元集体资金借贷给他人,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针对此类问题,省纪委监委按照“省统筹、市指导、县主抓”工作原则,在全省9个市(州)、61个县(市、区)选取规模较大、资源资产富集、集体资金较多、信访量较大的324个村(社区),探索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同时,统筹用好监督力量,采用“室组地”联动、行业部门协同监督模式,联动开展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以及紫云县、罗甸县纪委监委,开展联动监督检查,抽查农村集体“三资”等方面问题,针对监督发现的村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涉嫌违纪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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