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事实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层层设防、时时提醒、防微杜渐,主动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错误认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触犯纪律立刻处理,最大限度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始终在严管中彰显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厚爱,让党员干部知晓纪律是有刚度又有温度的规定,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让广大党员干部在纪律上“管得住身心”,同时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
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关键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不精准,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更会影响甚至损害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执纪得当、施纪合理,才能真正让铁规发力、铁纪生威。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持党纪面前党员人人平等,保持纪律持续的威慑力。
自修之道,莫难于养心。纪律入不了内心、形成不了自觉,从严执纪的效果、追责问责的效应都会大打折扣。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如此方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和诱惑,使纪律和规矩真正在心中立起来、严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