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4日电/网评:强制举报虐儿,保护儿童重要一步
来源:大公报
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强制社工、教师及医护等25类专业人士必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否则须负上刑责,阻止举报、披露举报人身份亦属刑事罪行。这意味着未来将有逾10万指明专业人士与政府一起守护儿童,为儿童筑起更好的保护网。当然,强制举报并非万应灵丹,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虐儿问题,并避免好心做坏事,这才是真正的挑战。
根据社署纪录,在2020年前,本港新登记的保护儿童个案徘徊在年均700宗左右。其后三年个案增加,2023年达1457宗,创历史新高,其中不乏儿童受伤乃至死亡个案。特别是2022年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爆发虐儿大案,涉及30多名儿童,震动全港。最终有34名职员被捕,其中21人已被判囚。舆论要求特区政府落实强制举报机制,让政府部门尽早介入,避免问题恶化。
特区政府从善如流。前年8月,政府建议修订《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建立强制举报怀疑儿童受虐个案的机制。昨日条例草案在立法会三读时,激辩7小时,但最终并非获全票通过,可见有关条例仍然有一定的争议。
争议之一,是违例者可被判刑3个月及罚款5万元是否具有足够阻吓力。有议员建议判囚提高至1年,但政府及多数议员认为若提高罚则,可能导致受规管人士因担心触犯条例而滥用举报机制,将意外受伤当成虐儿个案,导致有关部门的工作量大增,而真正需要关心的个案却可能被忽略,造成好心办坏事。
争议之二,是受规管的25类专业人士中,不少人担心误堕法网。有些界别有中医、药剂师等,受限于工作性质,与受虐儿童接触不多,未必知道其实际情况,举报有困难。也有人指出,保护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邻居、街坊是否也有举报之责?
最大的争议,是强制举报会否违背受虐者的意愿,产生反效果?众所周知,虐儿是一个复杂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有不同类型,如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顾等,这与儿童的性别与年龄有关,处理个案需要不同的判断能力以及不同的介入方式,首先是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但在强制举报下,受规管人员实际上扮演着警察的角色,不管怀疑受害者意愿如何,强行举报,由行政权力介入,有可能引发受害者的反感,并恶化其家庭关系,因此产生自责及心理创伤。再说,若受害者担心被举报,可能更加不愿意倾诉,造成隐藏个案。
这类担心并非多余。联合国早在2006年就建议所有缔约国强制举报暴力侵害儿童的个案,目前有70个国家及地区通过相关立法。然而,尽管有关地区的举报个案激增,却并不代表儿童因此受到更好的保护。譬如加拿大的相关分析显示,强制举报在实际运作上存在困难,包括影响举报者与服务使用者的关系,影响受害者与家庭的关系,进而影响到专业人员对举报机制的信心。
其他地方碰到的问题,在香港也可能会出现。好在香港在立法过程中已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并作充分咨询。立法内容包括举报指南,讲明在什么情况下举报、如何举报,并设有豁免条款,这有助打消受规管人士的担忧。有关条例实施亦设有18个月的缓冲期,可作进一步的政策解释及相关培训,对举报个案可能增加有足够的应对能力,做好各项配套工作,提升条例的可行性。
但不管怎么说,强制举报只是事后措施。对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来说,焦点应放在预防方面。全面检讨保护儿童政策,合理分配资源,从源头上减少虐儿现象,这是保护儿童的根本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