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平衡。通过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稳步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由之路。高质量发展要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更高效率的发展会为解决这些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在制度改革中充分体现效率与公平原则至关重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在初次分配中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收入在各要素之间合理分配的制度,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在二次分配中发挥政府的再分配职能,利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保障合理公平。通过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局面。此外,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既授之以鱼,也授之以渔,一方面通过公益性和政策性岗位,促进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另一方面,强化和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功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让“两个文明”协调并进。物质财富的公平分配,让全体人民更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这必然会重塑社会的道德体系和社会习俗,增强社会各界的凝聚力、认同感,起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丰富精神财富的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在精神领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当人民精神生活丰盈富有,培育涵养出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要求契合的价值理念与精神品质时,可促进个体以更为积极饱满的状态投入社会生活、追求个人理想、创造社会财富,进而为整个社会供给丰沛的精神源泉,为深化改革行稳致远增进共识、凝心聚力。比如,浙江省实施“千万工程”,不少乡村立足特色、因地制宜,让老乡端起了“生态饭碗”,盘活文化资源、营建良好乡风,在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情的探索中实现精神与物质的“比翼齐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需要物质文明,也需要精神文明,只有两者协调并进,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