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抓住作风建设主线,首先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成为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坚持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深刻体现了新时代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成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好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要把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起来一起抓,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更加细化纪律执行。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我们党创造性提出并成功实践“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体现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真正体现了党的政策和策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坚持执纪必严、纪法协同,建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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