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平急两用”设施建设有三大特点:
一是存量优先,“平急两用”设施建设优先选择城市郊区低效或闲置房屋建筑等存量资源,进行标准化、品牌化改造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市场运作,“平急两用”设施建设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可以更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三是“急时”能用,“平急两用”设施建设的基础在“平时”可持续运营,关键在“急时”能够快速转换。
三方面推动“平急两用”新模式取得新成效
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设施建设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刘旭介绍,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此后相关部门、地方、银行均积极参与“平急两用”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具体而言,一是政策举措由“总”到“专”,推动项目建设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协调有关部门围绕“建多少、建什么、在哪建、怎么建、用什么地、如何配套管理”等关键问题,累计出台配套政策20余项,涉及财政资金、金融支持、建设用地、技术指南、配套保障等多个领域,基本搭建完成“1+N+X”政策体系。
二是项目实施由“点”到“面”,取得实物工作进展。全国第一批54个城市积极推进“平急两用”建设,组建专班、编制方案,完善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总投资超过万亿元。
三是金融支持由“审”到“贷”,实现投放良性循环。9家国有大行积极践行责任担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在融资策略、业务准入、审批授权等方面强化政策配套,积极营销对接项目,贷款投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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