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对涉案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刑事追责等严肃处理,并将所查处的案件通过案例剖析、忏悔录、警示教育片、教育基地展陈等方式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揽镜自照、醒悟知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夯实不想腐的基础。针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不断筑牢不能腐的制度篱笆。
开展警示教育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七次集中性学习教育,这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总结运用集中性学习教育积累的宝贵经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这些年来,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不正常现象,根本都在于漠视党章、背离党章要求。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具体案例讲清楚党章划定的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要通过典型案例向广大党员、干部直观展示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和违规违纪的后果,引导党员、干部约束好自己的一言一行。
2023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纪律的要求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分级分类以案释法,把纪律规矩执行的刚性约束讲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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