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对符合条件到本市用人单位实习、见习、实训的台湾青年,给予本科每月1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博士每月3000元的见习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个月。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拓展莞台交流合作载体方面,支持莞台两地院校开展交流访学、合作培训等活动,推动与台湾地区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互动交流,进一步加强莞台青年、青少年交流。
优化台胞生活保障
为了优化台湾同胞在莞生活保障,数条措施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了对台胞执行标准,部分实现了创新和突破。
住房便利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为台湾人才提供住房便利,新引进台湾人才可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的房源,免费入住青年驿站 7 天。
“落实台湾同胞购房同等待遇”也有了具体措施,台胞提供自用、自住书面承诺,即可在东莞市购买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东莞作为大陆台胞台企发展最早、最集中、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是先后10万台商的“第二故乡”。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福祉措施落地,“吾心安处是吾家”更成为两岸同胞共建美好家园的时代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