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机制建设,着力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
最高检对收集到的各类可能涉及趋利性执法司法的1300余条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24件重点案件,分三批交相关省级院办理。这些案件既包括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也涉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体现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案件督办中发现跨区域抓捕、违规适用强制措施过程中造成死亡、以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严重损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检察机关在交办督办中有力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不仅对个案问题及时纠错,更主动从个案办理中发现相关类案问题,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供有力抓手。对跟踪审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5件交办案件,最高检派出工作组分赴江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等地现场阅卷、督导办理。
最高检有力推动,重点案件涉及的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交办督办工作进展顺利,部分案件已经得到纠正,问题得到解决,取得良好效果。比如,第一批交办案件中,安徽检察机关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对一起因司法解释变化不构成犯罪案件终止侦查,扣押的800万元已返还当事人。各地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也积极摸排、监督涉企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努力保护好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四大检察”同向发力,提升涉企办案监督质效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高质效办案。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依法惩治涉企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恶犯罪。最高检对涉及矿产资源企业的云南张某某等人涉黑案、涉及玉器企业经营的河南符某某等人涉恶案进行督办。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法律监督,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除风险隐患。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重庆检察机关深挖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背后的涉企司法渎职行为,对某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造成涉案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立案侦查。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最高检指导上海检察机关对一起非法获取某公司芯片核心技术,造成3亿余元人民币损失的案件,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二是针对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通过数据引领、重点审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提升企业信心和“安全感”。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着力纠正违法行为,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活力。推动涉企罚款系统治理,落实“过罚相当”原则。福建省检察院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市场监管部门、司法厅研究会商形成会议纪要,统一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标准。积极探索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聚焦违法违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补贴等情形加强监督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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