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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疗专家在南谯区乌衣镇锦绣湖社区为辖区侨胞侨眷、社区居民开展义诊活动。(董超 摄) |
强化侨界助困帮扶
“归侨郑先生,1939年1月出生于印度尼西亚,年迈多病,腿脚不便,妻子有病在身,目前在排队等候廉租房……”在整理全区困难归侨侨眷调查摸底统计情况时,一名归侨的信息引起了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联副主席王昌泽的注意。经过走访瞭解得知,郑先生及其妻子多次患病就医,所租住房屋和子女距离较远。为便于其儿子照顾两个老人生活起居及方便就医,当地侨务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多开放就近的房源,最终实现了其就近安置的愿望,并将其纳入《开展帮扶贫困归侨的实施方案》予以资金补助,为其妻子申请了重大疾病补助。
为更好帮扶侨界困难群众,集美区自2015年起在福建省率先设立帮扶困难归侨侨眷基金。集美区侨联制定了《开展帮扶贫困归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帮扶对象、帮扶措施和方法等,有效扩大了护侨助侨的覆盖面和规范性。
“我们积极为困难归侨侨眷排忧解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侨界困难群众中去。”王昌泽说,侨务部门通过实施重大疾病补助,纳入社会救助“绿洲计划”,协助归侨侨眷申请高龄老人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等。在节假日期间,工作人员还会集中走访慰问老归侨和特困归侨侨眷。
北京市开展“特困救助”“结对帮扶”“医疗公益”等专项行动,为侨界特殊群体分类制定帮扶措施;浙江省温州市打造侨胞捐资捐助平台;福建省宁德市将慈善事业与为侨服务相结合……一系列务实而暖心的举措,让侨界困难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加大法治护侨力度
“鼓励捐赠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对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和相关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约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捐赠人的捐赠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近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将为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多地通过立法修法,加大法治护侨力度。广东、福建、上海、浙江等多个省份颁布实施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如福建施行的《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首次明确了华侨在人大选举、列席全省两会等方面的政治权益,可以享受省内户籍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待遇等权益;《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明确了华侨权益遵循平等保护的原则,在华侨的政治权利、投资保护、子女教育、房屋土地、金融和捐赠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认为,华侨华人是沟通中国与世界的桥梁和纽带,其权益有赖于专门性法律支撑。各地出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确保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利于对华侨权益进行全面及时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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