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加强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
三是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中小银行等重点领域风险。目前,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融资平台数量和存量债务水平不断下降,风险持续收敛,大部分融资平台到期债务实现了接续、重组和置换,融资成本负担较之前显着下降。
在金融支持房地产风险化解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政策,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多次调降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按揭贷款利率,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在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方面,当前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较峰值已压降近半,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已有一定积累。
四是筑牢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加快金融稳定相关立法,强化风险处置资源保障,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问: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方面有何举措?
答: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扩大对外开放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和重要保障,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取向,增强金融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持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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