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权益
随着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相关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权益保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任务。“我们要从新就业形态特点和实际出发,探索符合群众需要的新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
“职业伤害保险真是帮了大忙!”杨师傅是江苏省江阴市某即时配送平台的骑手。1年前,她在配送途中撞车受伤后,发起了职业伤害保障报案。
很快,平台服务机构打来电话,为她讲解注意事项。后来,杨师傅在线将诊断报告、就医发票等信息提交给保险公司,经鉴定符合出险标准。“算上医药费、生活保障费、伤残补助金等,我总共获得赔偿和补助5万多元。”她说。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地探索建立现场调证、案件跟踪48小时快速响应机制,职业伤害确认时长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并在报案后3个工作日内流转至待遇报销、劳动能力鉴定环节。目前全省累计参保198.4万人,基本实现试点平台就业人员应保尽保。
今年2月,某平台外卖骑手沙先生在北京市大兴区送餐途中因意外导致骨折,“我拨打了平台骑手职业伤害保障专属热线,请客服协助‘一键报案’。”
接到报案信息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承办职业伤害保障经办工作的商业保险机构及时介入,协助职业伤害确认、待遇核定等业务办理。“职业伤害险报销了7万多元的费用,让我能够安心养病。”沙先生说。
“我们正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流程、细化标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达89.96万人,确认职业伤害5611人次,重大伤亡事故兜底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包括北京、江苏在内,已有7个省份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参保人数超过886.6万人,参与试点的7家平台企业接单人员全部纳入,总体做到应保尽保。
“我们将继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举措,在推动制度覆盖更公平、保障功能更积极、管理运行更规范、经办服务更暖心上下功夫,扩大制度保障范围、优化待遇结构标准、强化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功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