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27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7日发表富权文章:柯文哲疑“私捞”,陈智菡“回力标”。以下为文章内容。
民众党及其主席柯文哲陷入的弊案丑闻,是“日日新,锅锅‘金’”。柯文哲本人尚未能在台北市长任内的“京华城”等弊案,及“二零二四”大选的“政治献金案”中脱身,昨日又被爆出其运用大选的补助金购买商办大楼的单位用以出租,虽然没有违法之嫌,却再次自损“清廉”人设,并让一分一毫地捐款的“小草”们心凉。而其得力助手陈智菡,似乎还嫌柯文哲伤得不够,在与蔡壁如的争论中,以“公务员不能参与党务”的大道理,化为“回力标”,狠狠地戳中曾以台北市长兼任民众党主席的柯文哲,甚至是反击中自己。这让民众党的丑闻大戏,越演越“出彩”。
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林延凤昨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今年五月十日以本人名义,用“总统”大选补助金中的四千三百万元新台币购入位于林森济路与济南路口的“济南大楼”三楼的四十八点七六坪的商办单位,做为个人出租使用。柯文哲坦承此事,并声称选举补助款“参照他党惯例”三分之二归个人。而柯文哲的亲信、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办公室主任陈智菡则声称,蔡英文也以补助金购买房产。
无论是柯文哲的自我辩解,还是陈智菡的“反咬一口”,都难以洗清柯文哲“私挪”补助金的行为。诚然,《“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没有明文规定补助金的归属,但按照台湾地区的惯例,由政党提名的参选人,其参选经费主要是由所属政党筹措,因而多数参选人是回捐所属政党,或是捐出成立不牟利的文教基金会。
比如,在“二零二四”大选中,民进党的“赖萧配”获得一亿六千多万元的补助金,赖清德和萧美琴将补助金分为三部分使用,第一捐公益,第二提供创党、建党党员生活弱势照顾以及年轻党工出国历练深造,第三是依照规定回捐给民进党。
中国国民党的“侯康配”获得一亿四千多万元补助金,侯友宜也是分文未取,把选举补助款回捐国民党,并由中央党部统筹规画,并建议中央如何妥善规画,来照顾更多弱势并让年轻人更关心公共事务。
民众党的“柯盈配”获得一亿一千多万元补助金,当时民众党发言人李顶立公布补助款用途,主要会用在政党维持营运的经费,包含政党、“立法院”党团与地方经营等。
现在,赖清德和侯友宜的承诺均已兑现,但柯文哲却是被爆出“私捞”,以四千三百万元现金购入“立法院”附近商办大楼的单位作为个人使用,而且还是出租,与柯文哲所说的“个人办公”有严重出入。
柯文哲还嫌自己“衰唔够”,竟然声称选举补助款“参照他党惯例”三分之二归个人。这与当初所说的主要会用在政党维持营运的经费,包含政党、“立法院”党团与地方经营等,背道而驰。而且,按照柯文哲自己坦承的“三分之二归个人”,柯文哲的选举补助金应有七千三百多万元“入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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