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宜化系列腐败案后,宜昌市纪委监委建议市委对市属国企开展专项巡察,目前分2轮先后对11家市属国企开展了巡察;建议市国资监管部门督促全市国有企业对照宜化案件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及时纠偏纠错。
鉴于巡察、案件查办、专项检查等发现宜化等国企管理人员出资成立民营企业,参与生产经营谋利,廉洁风险较大,宜昌市纪委监委推动开展同类营业、关联交易、影子公司等违规问题清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强调市属国企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类营业或关联交易等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经过清理,200余名管理人员从关联民营企业中退出全部股份。
案件暴露出国企领域监督失位缺位,宜昌市探索实行“室组地企”联动联合协作机制,由一个监督检查室联系市属国企、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监督、一个审查调查室负责个案指导、相关地方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向市属国企选派7名纪委书记并任命为监察专员,加强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领导,制定实施《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选配管理暂行办法》《市管国有企业纪委履职情况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市管国有企业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等,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