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22日电/据大公报报导,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报导:今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日前,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查明,这是一起因涉事房主违法违规改变商住综合楼地下一层用途用作出租经营,冷库建设施工单位违规建设冷库时起火,涉事建筑先天存在防火分隔重大缺陷,教育培训机构和宾馆违规经营,属地有关部门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失职缺位,地方党委政府安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违法违规建设冷库,施工作业中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时释放易燃气体局部积聚达到可燃条件,在挤塑板上铺设塑料薄膜时产生静电放电点燃积聚的易燃气体,迅即引燃聚氨酯泡沫、挤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地下一层与一层共用的疏散楼梯防火分隔缺失,烟气快速蔓延至二层;位于二层的博弈教育教室外安装了防盗网和广告牌,正在培训的学生无法及时有效逃生,造成人员伤亡扩大。
事故发生后,江西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0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5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中央纪委对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珠峰,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陈敏,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孙洪山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珠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敏、孙洪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