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的意义在于,要对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查,对其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情况进行评估。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得未批先建”,所以不管是什么项目,企业还是地方部门,都应报审。“未批先建”都是明知故犯,不容姑息。
诚然,我们相信,涟水县住建局急于修路,初衷是为广大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事实上,不仅涟水县,放眼各地,违法占用耕地、未批先建事件绝非个案。但正因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我们更要“寸土不让”牢守耕地保护红线;正因民生工程提速是现实需要,我们更要拿着“放大镜”落实审批制度。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那些不合规矩的“特事特办”背后,是权力钻出了制度的“笼子”,会侵害法律法规严肃性、破坏市场秩序公平性,消耗政府公信力。
不把“赶工期”当作逃避责任的“保护伞”,不将民生工程当作未批先建的“挡箭牌”。依法用权,通过推进审批提速、加强部门联动等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说到底,在盐河东路这个项目上最受伤的还是附近的居民。当下,如何处理善后问题,舆论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