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汶南镇组建第二批东周村专项整治工作组,整治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保持了工作运转,有村“两委”成员鼓动村民拆台,1年后该同志不再任村党支部书记。
新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田军介绍,村委会内部存在不同宗族的代表,工作不配合,甚至相互拆台、鼓动村民上访,自2011年3月以来先后更换4任村党支部书记。市、镇两级多次组织工作组进驻整治,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混乱局势下,个别村干部肆意捞取利益,随意分配拆迁补偿,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东周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英,利用担任拆迁工作组成员、负责核实拆迁户信息和地上附属物的工作便利,抢盖违建房屋,以其表哥名义获得本不应当获得的拆迁补偿及孳息6.4万余元。
拆迁过程中,东周村某村民抢盖违建房屋一处,后被依法拆除,该村民多次向村委会索要房屋补偿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齐某臣明知该房屋不符合补偿条件,依然同意给予补偿款7.2万余元。
肆意逐利氛围下,东周村发生抢房事件。
东周村附近有一家建筑公司,村里回迁楼主体工程均由该公司承建。很多村民在公司打工,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先、原副书记齐某军、村委会原主任王某成等多名村干部在公司任项目经理。东周村回迁楼主体工程被刘某先、齐某军、王某成等人分包,其他附属工程被齐某臣、王某成口头允诺承包给部分村民,未依法签订合同,也未对工程量、工程造价等进行约定。后因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无资金支付工程款。
2012年起,齐某军等村干部以工程款纠纷名义,肆意将一期、二期工程中数十套回迁楼的房屋、车库、储藏室占为己有,悉数变卖。三期工程无法顺利动工,群众拆迁多年迟迟住不上新房,村集体每年支付拆迁户租房费高达600余万元,群众反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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