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7日电/北京
10月1日起,缩短非京籍家庭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其中购买五环内住房的由5年调整至3年。首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二套房贷首付统一下调至20%。
上 海
10月1日起,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外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从满3年调减为满1年。首套房最低首付款从20%调整为15%;二套房贷首付从35%调整为25%。
广 州
9月30日起,取消居民家庭在广州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深 圳
10月1日起,当地户籍在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非户籍购买1套住房无需提供证明,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社保或个税年限由3年降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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