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培养过程。把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工作,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增加廉洁从政教育内容,通过早期培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理念。加强后备干部警示教育,坚持把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课程,通过开展严肃认真、富有针对性的活动,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吸引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绷紧“纪律弦”、行动上不触“高压线”,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纳入选拔任用。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在推荐使用干部过程中,充分体现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要求,形成尊廉崇廉的用人导向;在干部考察时,注意瞭解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促其认真纠正。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凡新担任领导干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均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明确纪律要求,划定红线底线。
纳入管理监督。落实好党性分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推动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思想根基。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融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根据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