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监督员,推进专责监督提质增效。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完善“四项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健全“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做实基层监督,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在联动监督基础上用好片区协作机制,着力打通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当好保障员,确保监督体系高效运行。监督体系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责任落实是否严格到位、保障措施是否周密完备。进一步优化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配合协同、信息沟通和监督联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汇聚监督合力。搭建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开发建设监督信息溯源管理平台,汇聚各单位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专责监督情况、贯通协调监督情况,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数据归档,让散落在各监督主体的数据信息“串起来”,通过数据比对、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为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