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破局与重塑:对华影响及应对措施
G7炒作“涉台议题”对华产生了多重影响,其后果不容忽视。从两岸关系走向来看,G7通过不断挑战中国底线进行“极限施压”,妄图一步步挖空一个中国原则,使台湾获得“事实上”的“独立”,增加了两岸统一的难度。从中美欧关系来看,台湾问题涉及中方核心利益,过度炒作只能深化与中国的分歧,加剧双方的“战略竞争”与“战略对抗”,幷“外溢”至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领域,从而使中美欧关系短时间内难以转圜。从地区发展态势来看,G7试图通过“集体霸权”干涉他国内政,使台海局势变得复杂化和危险化,陷入冲突的可能性被大大提高。从整体国际环境来看,G7将台湾问题国际化,引导国际社会的价值判断和认知倾向,可能会在国际社会引发“蝴蝶效应”,使我国面临“国际孤立”的风险。针对G7炒作“涉台议题”,聚焦议题设置,破局的关键是通过澄清问题事实打破认知混淆,通过强化共同利益反对民族分裂主义,通过深化实际控制力清除“台独”分裂隐患。
首先,澄清台湾问题的基本事实。G7通过发表“涉台言论”,干涉中国内政,对此,中国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从国际法的角度予以驳斥和澄清。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公布的《波茨坦公告》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可以领有之小岛在内。”《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从国际法的角度论证了一个中国原则,G7成员国发表涉台言论,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缺乏国际法依据。针对G7峰会宣言怂恿“台独”参加国际组织,1971年10月25日通过的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幷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因此,G7制造“涉台议题”,既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也是对国际法的践踏。
其次,通过双边合作打破“雁阵”模式。针对G7炒作“涉台议题”的“雁阵”博弈模式,不妨利用成员国间的利益分歧进行分而治之。发挥“领头”作用的美日“狂热派”, 两国国内政治力量就对华强硬基本达成共识,其“涉台认知”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而且“绥靖政策”只会使其得寸进尺,不妨与其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只有彻底打疼他们,才能使其有所收敛。充当“两翼”的美加“追随派”,“追随美国”是两国外交政策的“一贯传统”,核心是改变美国的态度,只要美国立场发生转变,两国大概率会重新调整涉台政策。然而,鉴于美西方对华“战略竞争”已成为结构性困境,且短时间内变化的可能性不大,不妨在其他领域寻找利益“对冲点”,例如,英国的苏格兰独立问题。如果英国炒作“台湾问题”,那么中方就可以改变对“苏格兰独立问题”立场。作为“雁尾”的法德意处于“摇摆”中,幷不像美日那么“狂热”,也不如英加般“唯美国马首是瞻”,国内对华态度幷非“铁板一块”,存在一定的合作空间,以马克龙为代表的法国“左翼”持谨慎态度,德国自由民主党亲企业,对华较为温和,朔尔茨代表的社会民主党也较为慎重,意大利前总理孔特、德拉吉等对华较为友好。基于此,可以与法德意寻找合作空间,强化经贸与人文联系,尽可能制约其涉台立场。
再次,强化反对分裂主义的共同利益。古往今来,民族分裂主义是引发社会冲突与对抗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繁荣构成了严重威胁。实际上,“台独”分裂主义才是引发台海局势动荡的核心因素,中国大陆打击“台独”的一系列行动,是在为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繁荣作贡献。然而,G7峰会宣言却颠倒黑白,支持“台独”分裂主义,站在了国际正义的对立面。历史时期,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方面,部分G7成员国与中国进行了友好合作。1990年,中国坚定支持两德统一,对此,德国老一辈政治家心怀感激,坚决支持一个中国原则,德国新一代政治家不应数典忘祖。2014年,苏格兰举行独立公投,中国采取不干涉立场,时任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指出,苏格兰有关公投是英国的内政,中方对此不作评论。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英国也不应该炒作“台湾问题”。近年来,随着民族分裂主义的发展,G7成员国国内也面临着类似问题,例如,德国的巴伐利亚州、意大利的伦巴第和威尼托、法国的科西嘉和布列塔尼地区、琉球等。G7成员国在“涉台议题”上大做文章,是对民族分裂分子的纵容与鼓励,不仅不能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繁荣,还会使本国陷入主权受损的危险境地。因此,G7成员国应该与中国一道,共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尊重彼此主权完整,这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
最后,中国大陆要深化对台海局势的实际控制力,这是确保国家主权完整、实现地区稳定与繁荣的重要保障。“台独”属于民族分裂主义,是诱发地区不稳定的根源之一。消灭“台独”势力,实现地区稳定,为此需要深化三方面的控制力。第一,深化军事控制力,确保具备随时对“台独”分裂主义的快速打击能力,及时将民族分裂行为扼杀在摇篮中。第二,深化经济控制力,具备随时切断“台独”“经济生命线”的能力,包括“能源运输线”、“贸易航线”、周边“海底电缆”等。第三,深化舆论影响力。在G7峰会的涉台表述中,“台独”被塑造成“弱者”和“受害者”形象,中国大陆被塑造成地区秩序的“破坏者”,使国际社会对中国大陆产生敌对情绪,对“台独”抱有同情心态。对此,需要强化对台舆论影响力,让台湾人民瞭解到真正的大陆和真实的美国,大陆有实力为台湾未来的发展与繁荣保驾护航,美国内部矛盾重重,不仅没有实力保护台湾,还会将台湾带入战争的深渊。
总之,G7在“涉台议题”上的炒作不符合事实,真正破坏地区稳定的是“台独”民族分裂分子,只有台湾彻底回归,台海地区才能实现永久性和平。G7成员国应同中国一道,相互尊重彼此主权,携手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繁荣。
注释:
①李维一:《排除障碍,推进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台湾研究》,2022年第4期,第3-4页。
②刘国深,何淼:《两岸关系变迁研究的“大系统”分析框架初探》,《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第77-79页。
③黄嘉树:《未来四年两岸关系面临的矛盾与挑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130-133页。
④彭维学:《中美战略博弈下的台海新风险、 新格局及新路径》,《台海研究》,2024年第2期,第1-5页。
⑤岳圣淞:《政治修辞、安全化与美国对华政策的调整》,《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年第7期,第86-95页。
⑥杨安、张艶涛:《议题设置与中国话语构建》,《理论探索》,2020年第6期,第41页。
⑦朱卫东:《新时代中国统一方略: 从必须统、必然统到如何统、统什么》,《台湾研究》,2019年第4期,第2页。
⑧赵明昊、杨鸿嘉:《大国竞争与美国干涉台湾问题的新趋势》,《当代美国评论》,2024年第1期,第2页。
⑨周文星、林冈:《美国国会干涉台湾问题的新动向》,《现代国际关系》,2020年第10期,第53-59页。
⑩李义虎:《拜登对华战略中的对台政策:战略定位与战略竞争》,《台湾研究》,2021年第3期,第3-5页。
⑪汪曙申:《美国印太战略演进与台海局势》,《台湾研究》,2023年第2期,第14-17页。
⑫杨伯江:《从复交到缔约:当代中日关系法律规范的形成与台湾问题》,《日本学刊》,2023年第5期,第9页。
⑬陈孔立:《“台独史观”的建构与严重影响》,《台湾研究》,2018 年第 5 期,第1-6页。
⑭王海滨、蔡亮:《蔡英文上台后日本对台政策新趋势探析》,《太平洋学报》,2017年第2期,第62-68页。
⑮王广涛:《日本介入台海事态的动因、特征及趋势》,《台海研究》,2024年第2期,第106-109页。
⑯李世安:《评朝鲜战争初期英国艾德礼政府的对台湾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第80-81页。
⑰马吟风:《英国在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过程中关于台湾条款的态度演变》,《台湾历史研究》,2023年第4期,第120页。
⑱宋家珩、李巍、徐乃力(编):《加拿大与亚太地区关系》,济南:济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⑲吴志成、袁婷:《法国对华政策的历史演进:从戴高乐到萨科齐》,《世界近现代史研究(第七辑)》,第225-228页。
⑳李文红:《德台关系的历史演变和德国对台政策剖析》,《台湾研究》,2023年第5期,第46-49页。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4年11月号,总第323期,P96-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