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根本。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问题的同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范围,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各类专项监督等工作中充分运用,确保审计整改全面整改到位。同时,会同审计机关分析研判发现的高频风险和多发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查找在管党治党、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拉萨市纪委监委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后,推动制定出台了市属国企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实现重点领域规范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昌都市纪委监委以提高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处置办理质效为抓手,完善沟通机制,加强日常协作,积极探索纪审联动的有效路径,推动从问题发现、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到成果运用“全流程”闭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