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以河洛文化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三重维度 作者:喻新捷(郑州),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河南行政学院讲师
【摘要】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河洛文化作为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根脉和归属,为祖国和平统一提供了深沉的历史基因、深厚的理论根基以及深切的实践指向,形成了增进祖国和平统一情感认同的根本助力。从历史维度看,河洛文化是祖国和平统一的文化基因;从理论维度看,元典观念是祖国和平统一的思想源泉;从实践维度看,“一国两制”是祖国和平统一的现实旨归。
“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①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指出:“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②这种心灵契合源自于“两岸同胞有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③河洛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主干,是以黄河、洛水交汇地区为中心,今河南省境内的中原历史文化。随着中原移民到台湾,河洛文化在台湾得以保留与传承,是两岸同胞心灵的根脉和归属,为祖国和平统一提供了深沉的历史基因、深厚的理论根基以及深切的实践指向,这正是以河洛文化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三个维度。
一、历史维度:河洛文化是祖国和平统一的文化基因
河洛文化在中国漫长的历史河流中,以深厚的根源性和广阔的包容性构筑起中华文化的主体特质。随着中原移民到台湾,河洛文化在台湾得以保留与传承,在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中,为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情感寄托。
(一)河洛文化凸显中国意识的历史底蕴
河洛文化作为一种地域文化,是以河洛地区为中心,古代黄河与洛水交汇,今北及晋南冀中,西至关中,南达汉水,东到鲁西、江淮这一带的地理历史文化,主要区域在今河南省境内。河洛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主干,正所谓“中华文化,根在河洛”“永怀河洛间,煌煌祖宗业”,河洛文化在“煌煌祖宗业”中所具有的文化根脉性,形塑了中华民族的精神特质以及“中国意识”的历史存续。“中国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体现在河洛文化特殊的地域性上,更蕴含在河洛文化独有的根源性中。
从地域性来看,河洛地处中原腹地。中国古代有“择中建都、择中建宫”的理念,正如荀子所言:“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荀子·大略》)所以“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史记·封禅书》)夏商周分别以“禹都阳城”、“商都西亳”、“周都洛阳”的史实突显了河洛地区作为“天下之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据西周初青铜器“何尊”铭文记载:“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宅兹中国,自之乂民”,周武王伐纣灭商后建都于洛邑,幷以此为中心统治天下,至此洛阳就是古人心目中的“中国”。“中国”的原义即指中央之城邦,也就是现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洛阳也因其“中国”的特殊区位优势,从商周到汉唐至五代,共计十三朝在此建都,享“十三朝古都”之美誉。
就根源性而言,河洛沃土孕育滋养出代表中华文化之根且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河洛文化。河洛文化之所以被作为中华文化的源头,生动体现于《周易·系辞上》所记载的“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河图洛书”汇聚了中国古圣先贤最原始的思想智慧,这种思想智慧通过河洛文化的世代传承形成影响深远的文化辐射,将依托“中国”区位优势的河洛文化,从一种地域文化发展为历史文化概念。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河洛文化作为“中国”意识的文化基础,幷通过分封诸侯实现“以夏化夷”,使“夷戎”各部族通过河洛文化的礼乐教化形成“中国”观念,正所谓“五政之所加,七赋之所养,中于天地者为中国”(《法言·问道第四》),这充分说明文明程度已成为判断是否为“中国”的关键,这也体现出河洛文化通过自身的正统性辐射及对外域文化的吸收融合,由河洛而泽中原,由中原而传播“中国”,从而形成兼容周边群体的中华民族大家庭。
(二)河洛文化彰显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经纬
台湾同胞作为炎黄子孙,其“根”在河洛。从历史上看,占台湾总人口数量最多的闽南人和客家人都是自秦汉以后历经唐、宋、元、明、清朝代,由北方中原河洛地区的士族和黎庶迁入台湾的汉族移民。台湾少数民族高山族的始祖是来自祖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古越人”,“古越人”正是华夏先祖夏禹的后裔,而“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可见,无论是闽南人和客家人,还是作为台湾“原住民”的高山族都与河洛地区有着血脉相连的深切关系,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的历史渊源真实存在。
台湾现有县志和谱牒中有许多关于台闽祖根在河洛的论述,至今许多台湾人还自称是“河洛郎”,这在台湾同胞现有姓氏与语言中得到生动体现。从台湾区姓谱研究社于1987年发行的《台湾区族谱目录》收录的万余种族谱来看,台湾大部分的家族开基祖都来自中原河洛。正如台湾俗话称:“陈林半天下,黄郑排满街”。据“台湾省文献委员会”考查,陈、林、黄、郑的姓氏分别根源于河南淮阳、卫辉、潢川、荥阳。除了姓氏之外,对于台湾同胞使用的语言来说,无论是闽南话还是客家话,都是从中原河洛方言发展演变而来。台湾著名历史学家连横编成的四卷本《台湾语典》和近代台湾学者黄敬安编成的《闽南方言证经举例》都充分证明台湾方言“言多周秦之语,声含中原之音”。这种“河洛话”乡音未改的客观存在,更进一步说明了台湾同胞与祖国大陆一脉相承的历史渊源。
(三)河洛文化昭示“统则强、分必乱”的历史规律
纵观中国历史,从“春秋无义战”到两晋南北朝的纷乱,从秦朝大一统到多族群交融的隋唐王朝,在王朝更替、政权更迭进程中彰显出“统则强、分必乱”的历史规律。河洛地区居“天下之中”的地缘特点和政治构建,使其在历史统一时期是中央王朝的控御中枢,但每逢分裂割据之世,河洛地区就会成为必争之地而陷入频仍的战乱中。以魏晋南北朝为例,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等因素使得河洛地区战事连年,居各历史时期之最。正是发生在这个历史时期的永嘉之乱,使得河洛地区在历经战火中饥困日甚,《晋书》对此记载,“自永嘉丧乱,百姓流亡,中原萧条,千里无烟,饥寒流陨,相继沟壑”。在战火连连、灾难不断的乱世中,形成了“衣冠南渡”这个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中原汉人大规模南迁的浪潮,可以说,当初中原人民背井离乡南迁的根源就是永嘉之乱。
在“分必乱”所造成分裂动荡、民不聊生的历史遭遇下,我们渴望团结统一带来“统则强”。早在先秦时期,中华民族就以华夏为核心,形成了“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在此格局下,秦始皇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及至汉代,汉武帝在强大基础上,极大推动了“大一统”王朝的构建。随着历史的发展,“贞观之治”的缔造者唐太宗李世民主张“四海一家”,缔造了“四夷来慕”的国家盛况;“洪武之治”的开创者明太祖朱元璋主张“咸其生遂”,形成了“共享太平”的祥和景象。中国历史反复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国破家亡、人民遭殃。中国历史所经历的统一与分裂、河洛地区所呈现的盛世与乱世告诉我们,国家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二、理论维度:元典观念是祖国和平统一的思想源泉
河洛文化汇聚了中国古圣先贤最原始的思想智慧,这些思想智慧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元典观念得以体现④。从“河图洛书”的文化源头到《四书五经》的思想智慧,河洛文化以特有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和道德观,展现了中华文化的精髓要义。其中,“大一统”思想、“和而不同”理念以及民本思想观念最具代表性,虽因朝代更替历经演变,但其思想主旨始终未变。
(一)“大一统”思想的理想目标
中国传统“大一统”思想是人们普遍认同的理想政治秩序。何谓“大一统”?关于“大”,表“以……为大”,具有重视、推崇之意。“一统”强调从根上合多为一。可见,“大一统”作为理想的政治秩序,以“一统”为“大”,在“多元”为基础的社会背景下,实现“一体”的秩序格局,主要体现在政治一统、思想一统、民族一统和文化一统四个方面。政治一统就是指国家统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所描绘的“大一统”理想承载着古圣先贤追求统一、反对分裂的强烈愿望;思想一统体现在以儒学思想为纲,融合诸子百家之长;民族一统强调“夷夏一体”,通过“光被四表”“协和万邦”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文化一统提倡“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周易·系辞下》),在主流价值的规范引导下实现不同文化的交相融合、兼容幷包。
“大一统”的理想秩序如何实现?中国历代王朝都尊奉以重德的“王道”思想使“天下兼相爱”,追求“协和万邦”的和平目标。“协和万邦”语出《尚书·尧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尧舜时代是中国原始社会的鼎盛时期,鉴于“天下万邦”的社会现实,尧提出了“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既是一个道德理念,又是一个政治主张。通过从“九族”“百姓”再至“万邦”的层层扩展,以家庭、社会的和谐促进民族的融合和“大一统”国家的建立。即使是在分裂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也只是把采取武力的“霸道”当作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所谓“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二年》)“化干戈为玉帛”(《淮南子·原道训》),就充分体现出中国古圣先贤在“大一统”的历史进程中对于战争的谴责以及对于和平的追求。
(二)“和而不同”的发展理念
如果说一体多元、和谐共处的“大一统”是理想政治秩序所追求的根本目标的话,那么,包容多样、尊重差异的“和而不同”则进一步回答了如何实现此目标。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代思想家就对“和”与“同”的辩证关系有了深刻认识。据《国语·郑语》记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史伯通过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重要命题,将“和”与“同”做了明确区分。“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百物的生成是土、木、金、火、水相杂而成,单独的其中之一是不能成就事物的。“和”是在尊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通过协调统一而达成更高层次的和谐,正所谓“以他平他谓之和”。
孔子在对“和”“同”辩证关系进行深切领会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和而不同”的哲学命题。“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孔子“和而不同”命题的提出,使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和”“同”辩证关系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和”的特质正是在“不同”的存在中得以体现。人类社会只有在“同”与“异”之间保持一种动态平衡,才能获取不断进步的生机活力,这就要求我们既要追求和谐相处,又要强调求同存异。通过对“和而不同”中“和”与“同”辩证关系的把握,我们就能深刻认识到只有融合多元、整合差异,才能够生生不息,求“同”排“异”只会导致自我闭塞,最终将事物推向灭亡,在“大一统”政治格局下所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交流交融尤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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