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其他反对派。
在叙利亚内战中,还有众多的其他反对派,其中有的足以构成内战中的一方(符合交战团体或者叛乱团体的条件),有的则仅仅属于与阿萨德政权对立的政治派别、政治组织或者联盟,而构不成内战中的一方。在此,我们仅列出能够构成内战中的一方的其他反对派。
(1)叙利亚“全国委员会”
叙利亚“全国委员会”于2011年8月23日宣布成立,总部设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由叙境内外大约300名代表组成,其目标为推翻阿萨德政权。该委员会一度是叙利亚境外最大的反对派组织,以叙利亚穆斯林兄弟会成员为主体,幷得到美国、欧盟和海湾国家的支持;虽声称反对外国干预,但同时呼吁国际社会“保护叙利亚人民”,幷寻求世界各国的承认。在“全国联盟”成立之前,该委员会被视为最能够代表叙利亚的反政府力量,幷获得了一些国家事实上的承认。⑫在“全国联盟”于2012年成立后,该委员会成为其中一员,在2013年因为反对“全国联盟”参加日内瓦和谈而一度退出,2014年又再度回归“全国联盟”。
从起过往言行来看,该委员会宗教色彩较为浓厚,立场过于强硬和不切实际,不足以真正代表叙利亚人民、也无法统合反对阿萨德政权的叙利亚国内力量,因此实际上获得国际承认范围不广、程度也高,其能够主张的继承权也十分有限。
(2)“叙利亚自由军”
这是叙利亚境内外重要的反政府武装,主要由原叙利亚政府军的叛逃官兵组成,以叙土边境难民营为基地,总部设在土耳其南部。该武装主张武力推翻阿萨德政权,曾多次袭击叙利亚军警和政府目标,控制了不少城镇。在叙利亚内战中,一开始,各反对派中最抢眼的就是“叙利亚自由军”,他们得到了西方和叙利亚临时政府的支持,曾经一度是叙利亚国内反阿萨德政权的主力军,人数最多的时候达到了4万之众,不少原叙利亚政府军将领纷纷率部投靠。该武装原本是西方国家和海湾阿拉伯国家眼中的“温和”反对派武装,然而随着局势的发展,外国各宗教极端势力及恐怖分子纷纷渗入战场,幷且也打着“自由军”的旗号,导致该武装鱼龙混杂、宗教极端主义倾向显现,且涉嫌恐怖袭击和使用化学武器;同时,在俄罗斯和伊朗介入叙利亚战争后,“叙利亚自由军”成为俄罗斯战机和叙利亚政府军的重点打击对象,损失惨重,不得不重新进入土耳其境内躲避。
因此,如今的“叙利亚自由军”不论是在国际形象还是实际领土的有效控制方面,都早已令很多最初的支持者大失所望,故而其在国际上仅获得了非常有限的事实上的承认,⑬而即便是这种事实上的承认,也基本上随着“全国联盟”的组建而烟消云散了,该武装只能名义上服从“全国联盟”及其临时政府。因为即便是大力支持、庇护和训练“叙利亚自由军”的土耳其,也承认“全国联盟”为叙利亚国家的唯一合法代表,而幷未给予该武装以任何形式的承认——的确,既然该武装名义上属于“全国联盟”的分支,理论上两者就应被视为一个整体,该武装也就不能够再获得已经给予“全国联盟”法律上承认的其他国家任何类型的承认。
基于上述原因,除非该武装选择明确地从“全国联盟”脱离,否则就不能再被视为叙利亚内战中的单独一方幷被事实上承认为交战团体或者叛乱团体。而就目前来说,该武装的选择是在“全国联盟”及其临时政府的旗号下开展活动。
(3)“全国民主变革力量民族协调机构”
该机构于2011年6月在大马士革成立,是目前叙利亚境内最大的反对派政党联合体,由15个叙境内的政党组成,主张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民主变革,建设民主、多党政体和现代世俗国家,属于温和反对派。因其政治影响较大、政治主张较为合理,在国际层面上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事实上的承认。⑭
该机构作为叙利亚反对派的另一股主要力量,被广泛认为是“全国联盟”的主要竞争者和对手。其主张以开放的对话方式解决叙利亚危机,呼吁有条件停火、军队从城镇和城市撤出。他们呼吁非暴力抵抗,但同时又支持“叙利亚自由军”。不过,随着军事冲突的日益加剧以及“叙利亚自由军”的衰落,其影响力也在逐渐降低,加之“全国联盟”作为叙利亚反对派在政府承认上取得了绝对优势,强化了其“正统”反阿萨德政权的定位,相应地,该机构的生存空间就被持续压缩,其曾经获得的事实上的承认,原本程度就较低,如今更是不复存在了。
(4)“叙利亚伊斯兰阵线”
2013年11月,在叙利亚作战的“自由沙姆人伊斯兰运动”、“伊斯兰军”、“统一旅”、“库尔德伊斯兰阵线”等7个主要伊斯兰武装派别宣布联合组成“独立的政治、军事和社会力量”——“叙利亚伊斯兰阵线”,以共同对抗叙利亚阿萨德政府的军队。
该武装属于宗教色彩浓厚的教派武装,对叙利亚和谈持反对态度,以推翻阿萨德政权、建立执行伊斯兰教法的国家为目标。该武装人数较多,但是内部鱼龙混杂,有国外宗教极端势力,也有各地军阀、难民,以及成分复杂的恐怖组织成员。尽管该武装呼吁叙利亚保持团结,防止民族和教派分裂,但却要求确认逊尼派伊斯兰教的国教地位,幷把伊斯兰教法作为后阿萨德时代叙利亚立法的唯一来源。基于对这种过于明显的教派倾向的担忧,尽管该武装实际上控制了部分叙利亚领土,但幷未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第四,沙姆解放组织。
该组织由“征服沙姆阵线/努斯拉阵线”及其它伊斯兰极端组织合幷而成,虽然该组织于2016年宣布与基地组织断绝关系,但其意识形态根源仍然深植于极端的萨拉菲主义圣战思想,故而被美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等国认定为恐怖组织。该组织目前已经成为叙利亚反对派中最强大的武装组织,近年来宣称放弃宗教极端主义,转而支持建立一个“伊斯兰民主国家”。
该组织于2024年底带头发起对阿萨德政权的进攻,幷攻占首都大马士革,随即授权其所支持的“叙利亚救国政府”(成立于2017年的地方割据政府)的“总理”穆罕默德·巴希尔作为看守总理组建叙利亚过渡政府,显示出有意替代阿萨德政权成为叙利亚中央政府的迹象。然而,该政府能否统一叙利亚全境、建立幷延续有效统治幷获得国际承认,尚存在很大的疑问。这一来是由于该组织的政权基础主要位于叙利亚西北部的阿勒颇省和伊德利卜省,其尚不具有击败其他反对派武装控制叙利亚全境的能力;二来是由于该组织具有极端宗教组织的特点与倾向,其所宣称的“建立民主国家”可能只是一种策略性的伪装,幷不能真正建立一个正常的中央政府幷对境内人民实施正常的统治。
可见,长期持续未定局的内战,使得叙利亚政府的承认与继承问题,成为特殊政府承认与继承问题;加之内战斗争方众多,使得法律上的承认与事实上的承认幷存,而在事实上的承认方面又存在诸多被承认程度不同的对象,尤其是阿萨德政权倒台后叙利亚仍然处于各派割据、不存在一统全境的中央政权的状态,从而使得叙利亚内战中的承认与继承问题更具有复杂性;此种复杂性与其他国家自由裁量权运用过程中的主观倾向相互作用,就有可能导致“轻率承认”的后果,幷进而导致政府继承的状态与政府承认的状态无法顺利衔接。尽管承认与否以及作何承认属于国家的自由裁量权,但对于具有复杂性的叙利亚内战所导致的政府承认问题,中国政府不妨在全面观察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予以审慎判定,而不必急于做出决定。
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普芬道夫《自然法与国际法》(八卷本)翻译与研究”(22&ZD207)、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引进人才支持)“国际法治新思维下的新时代国际争端解决”(23YJRC02ZD)的资助。
注释:
①《真相|叙利亚反对派都有谁》,新华网,2016年2月1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02/01/c_128690816.htm。
②See Seema Kassab, Justice in Syria: Individual Criminal Liability for Highest Officials in the Assad Regime, Michig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39, No.2, 2018, p.283.
③参见《两伊宣布“伊斯兰国”被剿灭》,《新京报》,2017年11月23日A15版。
④See Crispin Smith, Independent Without Independence: The Iraqi-Kurdish Peshmerga in International Law, 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Vol.59, No.1, 2018, p.245.
⑤参见《羽翼渐丰 叙利亚库尔德人谋自治》,新华网,2017年9月24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 2017-09/24/c_129711014.htm。
⑥比如,历次有关叙利亚问题的阿斯塔纳和谈以及日内瓦谈判,都不可能没有阿萨德政权的参与。
⑦如美国于2003年对叙利亚阿萨德政府实施经济制裁幷冻结叙利亚在美财产,幷于2017年冻结了271名叙利亚科学家和官员的财产;英国于2012年冻结了属于叙利亚阿萨德政权领导人的1亿英镑资产;欧盟于2011年开始对叙利亚阿萨德政权实施制裁,冻结了阿萨德及其支持者的海外资产。
⑧对于既存的国际法主体,理论上幷不存在“违法即不予承认”的逻辑;《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也没有某国或其政府违反该公约即应不予承认的规定。
⑨比如2012年11月13日,法国宣布承认“全国联盟”是叙利亚人民唯一的代表,成为第一个给予“全国联盟”正式承认的西方大国;11月20日,英国宣布承认“全国联盟”是叙利亚唯一合法代表,即给予该政权法律上的承认;12月11日,美国也正式承认了“全国联盟”是叙利亚合法代表。
⑩临时政府总部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这种局面更加类似于“流亡政府”或“影子政府”,而不是真正的政府。临时政府内斗不断,严重影响其履行职能。
⑪2016年1月5日至8日,应中国人民外交学会邀请,“全国联盟”主席胡杰访华,7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会见了胡杰一行,就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做劝和促谈工作;而在两周之前,叙利亚阿萨德政权的外交部长穆阿利姆,才刚刚来华访问过(参见中国外交部官网,http://www.fmprc.gov.cn/web/wjbzhd/t1330120.shtml)。这充分体现了中方在对待叙利亚阿萨德政权和以“全国联盟”为代表的反对派上尽量秉持中立和不干涉内政的立场,不刻意改变此前业已作出的法律上的承认,但可以同时采取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承认两种形式来与各方沟通。
⑫比如,2012年2月25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强调,叙利亚巴沙尔政权已经失去合法性,“叙利亚全国委员会”是叙利亚人民的实际而合法代表;2012年5月5日-5月9日,“叙利亚全国委员会”主席加利温访问中国,期间,外交部长杨洁篪会见了加利温,外交部副部长翟隽与加利温一行举行了会谈。前者属于明示承认,后者属于默示承认,但均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⑬2011年11月利比亚过渡政府承认“叙利亚自由军”幷为其提供资助和人员支持;2012年2月英国表示愿意为该武装提供通信设备,海湾合作委员会表示正在考虑承认该武装为代表叙利亚的合法机构;3月科威特承认了该武装;4月海湾国家开始为该武装提供资金、武器或设备援助。
⑭比如,2012年2月6-9日,叙利亚“全国民主变革力量民族协调机构”代表应中国人民外交学会邀请访华,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翟隽会见了该机构副总协调员、海外部门负责人海萨姆麦纳阿一行,双方就当前叙利亚局势交换了看法。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5年1月号,总第325期,P127-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