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外币币种逾期付款利息的适用利率标准时,主要考虑了利率标准的权威性、适用广泛性、执行便利性等因素。以常见的美元为例,目前关于美元的利率标准主要有:(1)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定期公开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附表中公布的美元贷款平均利率。该利率期限较为完整,分为3个月以内、3(含)至6个月、6(含)至12个月、1年、1年以上五个不同期限,该利率标准更接近企业能获得的实际贷款利率。(2)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和美国财政部金融研究办公室共同编制的新基准利率。(3)境内美元同业拆放参考利率(CIROR),是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根据境内信用等级较高、外币定价能力较强的银行报价计算并发布的,以单利计息、无担保、批发性的外币拆出利率,是境内银行间市场常用的美元利率价格,也是境内银行内部美元资金成本定价的参考价格,按日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经综合考虑,并参考利率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以第一种利率即美元贷款平均利率作为美元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由于外币币种较多,无法一一列举,对于没有明确提及的外币,《批覆》明确其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可以参考相关国家中央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该币种基准利率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涉外审判实践的需要,与相关外币利率主管部门定期联系,适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上公布查询网址。
三、批覆规定了港币、澳门元、新台币的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对这一规定如何理解和把握?
《批覆》第三条专门对港币、澳门元、新台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做了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参照《批覆》第一条的规定执行,即当事人约定优先,但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算标准超过案涉纠纷适用的准据法规定上限的,对超过的部分不予支持。当事人对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分别参考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澳门元综合利率、新台币基本放款利率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