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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忠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键环节,组织力量下沉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图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中评社北京3月16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日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干部在走马乡龙胜村回访时,该村村民高兴地说“集体的资金都退回来了!”。
此前,彭水县纪委监委在办理巡察移交的龙胜村集体经济组织虚列开支问题线索时,发现该村党支部书记段某某未经民主程序,擅自将村集体企业所获利润10万元私分。最终,段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属于村集体的资金被追回。
农村集体“三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重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少数基层干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现象,以及以虚报费用、虚列开支等方式套取集体资金、变相处置或侵吞集体资产、折损集体资源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去年以来,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上下联动,靶向发力,一体推进“惩治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守好集体“钱袋子”,筑牢乡村振兴物质基础。
紧盯民生民利,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
“每年20元,连续交了7年,一共140元,原以为这么点钱不会有人管,没想到真被你们追回来了。”日前,南川区石莲镇拱桥村村民董德海收到退回的费用时说。
此前,该村成立专业合作社,实施优质水稻规模化、专业化种植,村民需向专业合作社交纳一定的会费、技术指导费。但南川区纪委监委监督发现,该村150余户村民所交的技术指导费存入村集体账户后,本该被用于开展优质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却被用于发放村干部工作补贴。
“原以为20元技术指导费不多,就是点‘毛毛雨’,不会出啥问题,现在看来真的不该动这个歪心思。”被区纪委监委查处后,该村相关村干部后悔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