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平衡好“以旧换新”和对特定群体的现金补助。“以旧换新”在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是,部分高收入人群通过“以旧换新”政策享受财政补贴,而一些中低收入人群认为补贴后的价格依然较高。未来应该平衡好“以旧换新”和对特定群体的现金补助。
三是切实做好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合理增长工作。未来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优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制度,积极发挥国有企业的稳就业职能。另一方面,优化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可通过简化失业认证程序、适当提高失业金发放标准等,增加对失业群体的支持。
四是针对已毕业但尚未找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基于以下两个原因,建议根据他们户籍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发放生活补贴:1)这个群体筛选难度不大;2)已毕业但未工作的学生边际消费倾向高,拿到补贴后消费意愿强。
五是对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的同时,加强资金用途的监测。《方案》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释放了非常积极的信号。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须加强资金用途监测,避免消费贷款的资金挪作他用,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和借款人的财务风险。
六是继续发挥财政改革对促消费的牵引作用。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通过推进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来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在收入分配中的占比,从而起到提振消费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