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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香港普通法制度兼具三优势
http://www.CRNTT.com   2025-03-28 10:36:31


林定国出席“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专题讲座”第一讲。(图片来源:林定国社交媒体账号)
  中评社北京3月28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律政司司长林定国27日在北京出席“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专题讲座”,分享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历史脉络、特点、发展,以及其独特优势如何助力国家发展。

  林定国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普通法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特点包括“国际化”、“高水平”及“信誉好”。如何充分利用这些特点,并将两地之间的制度差异转化为“制度之利”,不仅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关键,也是香港法律界在服务国家发展中需着力的重点之一。

  林定国列举七大方向,说明香港如何透过发挥普通法制度优势服务国家发展。

  首先,透过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衔接两种法律制度;第二,透过“港资港法”及“港资港仲裁”,为两地民商事案件提供更多选择;第三,透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特邀调解组织以及调解员,助力大湾区法治发展。第四,通过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为国家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第五,建立与中央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合作机制,透过建立恒常化对接平台、签署合作协议等深化交流;第六,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例如与外国就司法互助关系作出适当安排,以及通过即将在香港成立的国际调解院总部,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发展;第七,吸引更多国际法律组织落户,打造香港国际法律枢纽地位。

  林定国表示,凭藉普通法在多元商业纠纷处理及国际认可度方面的优势,再结合内地不断完善的法治体系,两地能更深层次地推动经济互通与合作,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制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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