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2日电/据人民日报报导,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理清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填补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缝隙,增强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意见》找准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国务院食安办日前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详解管理新举措,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意见》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各环节进行了系统梳理。“《意见》既有重长效的制度安排,也有见成效的具体举措,还有抓成效的工作要求,通篇体现了食品安全系统的治理理念。”柳军说,可以概括为“四个强化”:
强化制度创新。《意见》总结近年来各部门监管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为防止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了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等。
强化部门协同。《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双向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多部门综合治理,有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强化主体覆盖。《意见》进一步拓展了主体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比如,针对网络销售、寄递食品安全等问题,明确将网络交易各主体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等纳入监管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