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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接收台湾电诈嫌犯凸显大陆司法管辖权
http://www.CRNTT.com   2025-04-16 09:28:54


   
  远因是台湾当局情治机构曾经阴谋杀害受到柬埔寨人民敬重爱戴的西哈努克亲王,因而柬埔寨官民都极为憎恨台湾当局。一九六三年五月初,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访问柬埔寨,台湾当局情治机构策划“湘江计划”,在从金边机场到市区的波成东大道的地下埋藏炸弹,谋图杀害刘少奇、西哈努克、陈毅夫妇。中共中央调查部得悉情报后,派出一局副局长袁庚(即后来的深圳蛇口开发者)率队前往侦查,在爱国华侨(包括后来移居澳门的邱成章)的协助下,全案侦破。该案震撼了柬埔寨官民。
  
  今次柬埔寨警方将含有台湾居民的电诈嫌犯移交中国警方,在台湾地区没有引发明显的负面效应。除了是“外交部”发了新闻稿,对柬埔寨“表达严正关切与遗憾”,及指示其驻胡志明市办事处向柬方表达“严正抗议”之外,“法务部”及陆委会都没有吭声,民进党及其政治人物也“视而不见”。反而是网友们一面倒狂酸,“拜托对岸不要送回来”、“要回轻判?”,“还好是送对岸,如果被接回来,很快就放出来啦”、“该送走的不送走,该留下的不留下”、“要回来之后,再放掉…然后继续在台湾骗?”“到机场就放人了啦”、“人才送美,诈骗犯接回台,一窝鼠辈”。
  
  网友们的这种反应,由来有自。那是在多年前,当台湾当局接收到从外国遣送回的电诈嫌犯时,要么是轻判,要么是被判交罚款甚至直接判无罪,诈骗钱财也追不回来。甚至是桃园机场所在地的桃园地检署以没有接收到“涉嫌犯罪资料”,因而就以“不具起诉条件”为由当即释放,而被台湾民众骂个半死。甚至连屏东县警察局局长方仰宁在参加全民防诈骗宣导后也坦言,“台湾诈欺罪的刑责真的太轻,对罪犯难有吓阻作用”。这不但是打击台湾警方的士气(连台湾的检察官也有怨言),而且不能起到对电讯诈骗犯罪活动的阻吓作用,更不能安抚受害者。因此,他们倒是乐见大陆司法机关“该出手时就出手”,按照大陆法律严惩这些电诈嫌犯。
  
  其实,电讯诈骗犯罪活动,最早的“发源地”就是在台湾地区,当年许多台湾民众被害得家破人亡。因而台湾民众是乐见电诈犯罪受到严惩的。而随着台湾民众对此类诈骗活动提高了警觉,上当受骗者越来越少。因而诈骗集团转移阵地,转到大陆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大陆公安加强缉捕,而且不断提高侦察技术及设备,破案率甚高,因而犯罪集团再次转移阵地,转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机房,并雇用大陆居民进行前端操作。
  
  由于台籍犯罪嫌疑人作主谋及骨干的跨境电讯诈骗犯罪活动,受害者主要是中国大陆居民,犯罪活动的加害地也是在中国大陆,无论是按照国际公法,还是按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惯例,中国大陆都优先享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中国大陆的司法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判。
  
  在这两个因素的加迭下,台湾民众对于台籍电诈嫌犯被遣送到大陆地区受审,也就没有较大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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