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两部门出台意见严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假
http://www.CRNTT.com   2025-04-23 17:03:20


  中评社北京4月23日电/据央视新闻报导,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全国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34%以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对守牢合规达标排放关口发挥着关键作用。

  问:《意见》发布的意义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意见》的出台,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指导地方建立严重违法机构退出机制,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切实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系统梳理各地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认定情形和取消检验资格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查办的弄虚作假机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影响程度、危害后果和地方实践,提出五项判定标准。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