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从我们前期查处的案件看,村级‘小微工程’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接下来我们要聚焦村级‘小微工程’决策、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深化系统治理,完善制度机制……”前不久,安徽省怀宁县纪委监委召开工作会议,聚焦群众身边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一枝一叶总关情。怀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零容忍惩治“蝇贪蚁腐”,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以来,怀宁县纪委监委先后被评为安徽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优秀单位。
2023年1月,有群众向怀宁县高河镇纪委举报时任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某某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研究,也没有公开公示的情况下,直接指定某个体老板承包村级塘沟清淤、土地平整等工程。镇纪委经过深入核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怀宁县纪委监委指导高河镇纪委对方某某任职期间的村级项目工程逐一过筛,发现方某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私自安排塘沟清淤、土地平整、村部装修等多个项目工程,个人擅自代表村经济联合社签订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问题。最终,方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村级‘小微工程’虽然金额小、工程量小,但是涉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怀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剖析方某某案件暴露的监管漏洞,围绕工程审批、工程发包、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4大类24项整治重点事项制定村级“小微工程”监督清单,深化运用“室组地+协作区+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对全县2198个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开展全面起底,处置问题线索41件,处理处分57人。
怀宁县纪委监委一方面深化运用“群众点题”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充分运用财会、审计、巡察等监督成果,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问题线索果断立案、迅速突破,滚动式整治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