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20日电/网评:附属法例加强国家安全保障
来源:文汇网 作者:江乐士
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虽已全面实施,但国家安全防线不容松懈。维护国家安全是一项长期任务,现行制度需适时优化完善。一旦发现漏洞,必须及时补足,不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明确要求持续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一宪制责任体现在香港国安法第14条中,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10条授权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制定附属法例,以满足国家安全保障需要,同时更好落实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执行香港国安法(包括中央驻港国安公署的法定职责,由香港国安法第五章条制定);二是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三是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12月30日对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第47条的解释。违反附属法例者将面临最高七年监禁及50万港元罚款。
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并非拥有绝对权力,附属法例须经过立法会“先订立后审议”程序,议员可基于正当理由提出修订。
5月12日,特区政府宣布订立附属法例,以应对复杂地缘政治局势下的国家安全风险。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出:“鉴于某些外国势力对中国大陆及香港采取敌对行动,必须确保国家安全法律体系臻于完备,妥善应对当前及潜在国安风险。”换言之,政府正未雨绸缪,部署应急预案,织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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