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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纪委监委强化生态环保领域日常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猛糯镇小海湿地,实地瞭解湿地保护、污染防治等情况。(图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中评社北京6月9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通过压实责任链条、靶向精准监督、构建共治格局,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
“以前这条河淤塞严重,一到夏天就散发异味,现在水清了、岸绿了,散步时心情都舒畅了!”家住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新城社区的王大爷,对县里开展的河湖清淤疏浚工程连连称赞。
镇康县水系发达,境内有18条县级河流、23条乡镇级河流、4个人工湖。近年来,部分河道因长期缺乏系统治理,泥沙淤积、水质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加之沿岸违规种植、倾倒垃圾等,不仅威胁行洪安全,更引发群众“生态之痛”。
“针对河湖淤塞严重、污水直排等情况,我们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严查责任缺失、监管缺位及相关作风和腐败问题。”镇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县成立由县水务局牵头,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开展河湖清淤疏浚;县纪委监委同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监督台账,压实责任、全程监督、跟踪问效,推动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明确重点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创新监督模式,紧盯关键环节,对责任落实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坚决亮剑、严肃追责;推动建章立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
明确重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拥有丰富多样的生态系统,从热带雨林到高山草甸、从广袤森林到奔腾江河,生态资源得天独厚,生态地位极为关键,对维护区域、国家生态安全有着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