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6日电/据新华社报导,近日,赖清德发表所谓“团结十讲”的第三讲“宪政体制”。他口口声声自诩“宪法的守护者”,却一面谬说“宪政”历史、“修宪”沿革,一面攻击“在野党”、渲染“大陆威胁”、兜售“台湾主体意识”。通篇听下来,不见法理精神,只有政治图谋;不见体制理性,尽是分裂叙事。赖清德此讲表面上看是一次制度讲座,实则是一次费尽心机包装的“台独宣讲”,是以“宪”为幌、行“独”为实的政治动员,是对两岸关系、岛内法治的严重破坏。赖清德此讲“借宪谋独”的意图欲盖弥彰,且看其中的谬误。
一是以“七次修宪”包装“台湾主体”,妄图为“台独”提供法源依据。赖清德称台湾通过“七次修宪”走出了“自己的宪政路”,实际上是借“修宪”掩盖“脱中”分裂图谋。他刻意回避台湾地区现有所谓“宪制性文件”中“主权”涵盖全中国的条文,将“修宪”过程扭曲为“台独建制”的历史进程。这种以程序之名掩盖主权篡改的行径,是对法治精神的最大玷污。
二是借“白色恐怖”污名化中国对台湾地区治理的正确历史,企图否定中国的正统性、鼓吹“台独”分裂的正当性。赖将“动员戡乱”与“戒严”历史整体打成“迫害人权”,用片面叙述制造“受害者记忆”,试图用历史负面撕裂社会族群,挑动“反中抗中”情绪,打击“在野党”,为其谋“独”行径制造舆论合法性,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与“民主对抗威权”虚假叙事相结合。
三是宣称“双首长制”合理运作,实为掩盖他乱搞权力集中、架空制度制衡的荒谬行为。赖口口声声说台湾地区是“双首长制”,但实际上民进党上台后的台湾当局领导人权力早已全面膨胀。他本人更是在行政、军事、“立法”、司法等诸多领域大权独揽,所谓“双首长”只是制度遮羞布,实质是图谋“一人独裁、一党独裁”。
四是将“立法院”监督污名为“违宪僭越”,掏空民主问责机制。赖清德借“宪法法庭”个案判决攻击“立法院”通过的“职权行使法”,称其“侵犯宪政机关”。这种做法是利用司法武器化压制“在野”监督,是对代议民主最基本机制的破坏。他不是在“守宪”,而是在用所谓“宪法”作为政治斗争的盾牌,清洗异己。
五是混淆听证制度与“人权迫害”,实质是否定民主透明原则。赖批评“立法院”对官员或企业举办听证,声称“强迫出席”是对“人民自由”的侵犯,实质上是对问责制度的妖魔化。他刻意淡化听证制度在欧美国家的广泛应用,目的是掩盖自身施政不透明、不负责的本质,破坏民主政治的阳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