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9日电/据新华网消息,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治护航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8月8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从五方面提出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5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精准纾困——
保障账款及时“到位”,事关企业长远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介绍,意见严格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账款支付刚性条款,进一步完善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预防和清理机制,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获得及时支付。
“意见全面落实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工作要求,强化对拖欠主体的强制执行,积极运用交叉执行加大对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案件执行力度。”周伦军说。
让“真创新”得到“强保护”——
研究制定惩罚性赔偿适用指导意见,完善裁判规则,细化认定标准……意见切实发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价值,惩戒侵权行为,有效救济权利,激励创新创造。
意见同时明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协同机制,加快推进与专利民事案件关联的专利确权行政程序,促进实质解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