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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迎来首个部门规章
http://www.CRNTT.com   2025-10-16 17:11:46


  中评社北京10月16日电/据新华社报导,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再迎里程碑事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这是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步入深水区后,在油气管网监管领域出台的首个部门规章。

  “新监管办法实现了从原规范性文件到部门规章的层级跃升,这一制度性突破具有重要法治意义。”中国工程院院士马永生说,通过法治化手段防范管网资源滥用、市场恶性竞争等问题,为油气市场构建起“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制度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油气管网是油气运输的“交通网络”,能否公平开放,不仅关系到油气产品流通效率,也关系到民生保障、能源安全、经济运行效率。全国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的建章立制工作始于2014年发布的试行监管办法,经过5年试行后于2019年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实施。

  “原监管办法在打破垄断、提高管网利用效率、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油气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其历史局限性也逐渐显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守海说。

  近年来,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19年12月国家管网集团成立以来,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改革思路指引下,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油气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主体对公平开放诉求与日俱增。

  北京燃气研究院副院长白俊注意到,为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与原有监管办法相比,新修订的监管办法有两个显着变化:一是首次将监管办法从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二是明确相应罚则条款,根据不同违规情形设置相应处罚标准,规范油气管网设施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缩小执法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减少执法争议。

  “原监管办法为监管机构开展公平开放工作提供了监管依据,但受限于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监管机构在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时手段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执法权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本次修订将监管办法升格为部门规章,增加相应罚则条款,丰富监管执法手段,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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