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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驻泰国代表庄硕汉。(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17日电/前驻泰国代表庄硕汉涉性骚扰女部属,侵犯被害人人格尊严,严重影响外交人员的声誉及形象,“监察院”16日公告弹劾案文及其审查决定书,“监察院”4日以11票成立、1票不成立,审查通过弹劾庄硕汉,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察院”16日表示,7月4日审查通过“监察委员”张菊芳、王丽珍、纪惠容提案,以11票成立、1票不成立,通过弹劾庄硕汉,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察院”指出,庄硕汉在任职驻泰代表处大使兼馆长期间,在出差执行公务时,违反乙女意愿握乙女的手,以及要求乙女到其房间讨论修改致词稿等,言语及肢体性骚扰行为,令乙女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但碍于其权势不敢伸张。
“监察院”说,庄硕汉的行为违反性别自主分际,已符合性别工作平等法的性骚扰定义,“外交部”也做出相同认定。庄硕汉的性骚扰行为,不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严,并严重影响外交人员之声誉及形象,有违公务员服务法相关规定,情节重大。
弹劾案文指出,庄硕汉身为机关高阶主管及驻外人员,代表“国家”本应严守行政伦理,谨慎端正言行举止,避免男女共处、碰触对方身体部位。庄硕汉竟未能严守分际,对乙女部分所为行止失检失据,造成女性员工身心俱皆受创,戕害政府机关形象,违失情节重大,实不容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