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国团”提到,判决书所言,将政府与政党混为一谈,不仅忽略当时的时空背景,运用史料更应详加查核出处,切忌演绎、假托或无中生有,解读史料也应与其他史料完整地铺排比较,重视长期的时间脉络。
“救国团”指出,成立时既为政府组织,就不应遭界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北高行的判决,实际上是否定了前法院的判决,也推翻了前“内政部”、“教育部”等政府机关的认证,后任政府不断的否定前任政府基于事实认定的结果,将腐蚀人民对政府公权力的信心,也将破坏政治及法律秩序的稳定。
“救国团”同时呼吁“立法院”,针对6月14日游颢等37位“立法委员”连署提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修正草案,能够尽速审理。该项修法提案,目的在将原为政府组织的机构,排除在党产条例的附随组织定义以外,以真正符合历史事实、恢复法律秩序、展现公平正义,其修法精神在于尊重并还原历史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