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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批赖清德变脸 赖回应要守护“宪法”
http://www.CRNTT.com   2024-08-06 15:24:56


赖清德在社群媒体回应民众党指控。(取自赖清德threads)
  中评社台北8月6日电(记者 黄筱筠)“宪法”法庭今天对“国会”改革相关修法“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庭。赖清德今天在社群媒体threads发文表示,“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但这不等于“立法院”可以透过修法,就课予“总统”在“宪法”所没有规范的义务。

  赖清德表示,关于“国会”职权修法声请“释宪”,今天“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他是声请人之一,并请潘孟安代表出席发言。他和潘孟安都担任过“立委”,也参与过多次“国会”改革。但我们对这次藉着号称“改革”通过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法,都非常关切和忧心。

  台湾民众党今天批评赖清德说,今日“宪法”法庭针对“国会”改革“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第一位代表赖发言的,就是“总统府”秘书长潘孟安。潘秘书长与赖身为前“立委”,曾多次参与“国会”改革修法,但今日在“宪法”法庭上,却变了一张脸,用各种悖离事实、曲解法条的方式,欺骗自己、欺骗国人。

  赖清德强调,他是“国会”改革的支持者,然而这次“立法院”只透过修法程序而非“修宪”程序,就片面更动“宪法”权力分立的界限,甚至产生侵害人民权利的疑虑;身为“总统”,他必须挺身而出捍卫“宪法”。

  赖清德表示,这次的修法过程缺乏讨论,人民对于不公开、不透明且可能影响自身权益的修法感到焦虑;因此,“总统”及各“宪政”机关有责任透过声请“释宪”,维护人民权利。

  他表示,“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但这不等于“立法院”可以透过修法,就课予“总统”在“宪法”所没有规范的义务。

  他也说,“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权,也不代表就能透过不予审查、不行使同意权等方式,造成“宪政”机关运作上的困难。当机关无法发挥功能,就违反了“宪法”所定的机关忠诚义务。至于“立法院”调查权,也不能用不符比例原则的强行规定,侵害人民的基本权利。

  赖清德要再次强调,“总统”是“宪政”的守护者,对“国家”负责、维护人民权利,是他责无旁贷的使命。我们一起努力守护“国家”的“宪政”体制,让台湾民主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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