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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8月22日电/新北市板桥去年发生幼儿园家长质疑孩子遭喂药案,“监委”叶大华22日说,新北市政府行政调查未尽确实、医事检验结果说明及就学安置处理失序,有3大违失与不当,“监察院”15日通过纠正新北市政府。
板桥某幼儿园家长在2023年提告,指幼儿园园长及教保员,去年2月至6月间对13名幼童体罚及不当管教,又将含有管制药物“苯二氮平类药物”及含有第4级毒品成分“巴比妥类药物”,放入彩色药剂或杯子内,喂给37名幼童。
“监委”叶大华、蔡崇义、林郁容22日下午举行记者会,针对新北市政府就某幼儿园幼儿遭不当对待的行政查处过程未尽确实、喂食不明药物的检验结果说明、就学安置涉有多项违失,引发大众恐慌并折损家长对新北市政府处理信心,纠正新北市政府。
叶大华指出,第一,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明定,地方主管机关知悉违法事件时,应命幼儿园保存与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以利调查进行。但新北市教育局在知悉幼儿园疑涉违法及不当对待幼儿事件,虽在去年5月15日进入幼儿园,却只进行例行的行政查核。
叶大华说,新北市政府却未针对家长指称疑似喂药、不当对待等内容,透过监视影像、访谈厘清,也未留取监视器影像。之后在5月18日影像由新北地检署查扣,教育局至今仍无法取得重要影像证据。且教育局稽查仅记录4支监视器,但新北地检署却查扣13支,未确切掌握幼儿园监视器实际数量。
叶大华认为,新北市政府过去行政调查查扣监视器并携回查看,是例行程序,但本案却徒有稽查作为,行政调查在欠缺重要证据下作成结论,难以取信于众,新北市政府确有违失。
叶大华提到,新北市教育局称5月15日稽查时本来想查扣监视器影像,但接获检警通知侦查中不得对外透漏、希望不要打草惊蛇,才要稽查人员不要查扣监视器;但新北地检署却说,主责检察官是教育局入园稽查后才获悉此事,检察官对教育局无指挥权,没有要求不得查扣监视器,双方各说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