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善表示,绿能业者只要依法申请,县府审核地目使用没问题后,就核发同意函,但经常是县府已发给业者同意函,能源署的开发许可也给了,却因民众反对,就卡住了。建议中央规范业者须先取得并附上地方民众的同意设场连署书,才能连同电场筹设计划书交给县府,再由县府转交给能源署,如此便可减少地方纷争,这都要中央加以明订相关规定。
张丽善指出,建置绿能发电设施影响周遭居民生活、环境生态,应加强在地回馈、敦亲睦邻机制法制化,并针对不同设施,例如光电板、升压站、变电所、储能及风机等,拟订具有法律位阶效力的标准审查流程与相关规定。
张丽善强调,县府绝无意“地方杠上中央”,主因在云林是农业大县,绿能开发若危害农民权益,身为县长,一定要为农民发声。云县府建设处也说,近年地面型太阳能发电场大量设在农牧用地,一再影响居民、环境生态及农业发展,加上发电业建置升压站及储能系统无须环评程序,导致申请案屡遭陈抗。 |